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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

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详细说明

一、系统概述
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是商务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个集信息采集、存储、加工、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市场监测平台-1-8。该系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的职能,对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旨在及时掌握市场变化,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及市场稳定,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提供公共服务-2-6

二、主要内容
监测品种
该系统监测范围广泛,覆盖了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各类食用农产品。具体品种在不同时期有所扩展和调整,主要包括:
粮、油、肉、蛋、菜、奶、糖等基本品类-1
具体细分为小包装大米、小包装面粉、桶装食用油、鲜猪肉、鲜牛肉、鲜羊肉、白条鸡、鲜鸡蛋、鲜牛奶、食盐、白砂糖、消毒液以及多达20余种常见蔬菜(如圆白菜、油菜、芹菜、大白菜、土豆、西红柿、黄瓜等)-2
从历史发展看,监测品种从早期的58种逐步扩展到80多种,涵盖了从大宗商品到细类生鲜的全方位商品-1-3-7

监测指标
系统采集的核心指标包括监测商品的价格、进货量、销售量、销售额、批发交易量及库存量等,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2-6

监测对象与范围
样本企业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形成了部、省、市、县四级监测平台-1。监测对象主要是经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商务部审核同意的从事生活必需品经营的重点企业,包括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以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2-6

三、主要服务与功能
信息采集与监测制度
常态监测:在市场正常情况下,实行周报制度。监测样本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系统,定期填报市场信息-2-3
应急监测:当发生自然灾害、动物疫情、市场异常波动(如价格大起大落、抢购、脱销断档)或遇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时,商务部可启动日报制度,要求企业每日报送前一日市场情况,以便密切跟踪动态-2-3-6
异常情况即时报告:一旦监测样本企业发现生活必需品价格或供求发生重大变化,须立即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2

预测预警机制
系统建立了针对粮食、猪肉、食用油、禽蛋等重要农产品的预测预警系统。通过定期组织专家会商和市场形势分析,对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走势进行预判,并及时向政府和公众发出预警信息,以防范市场风险-1-8

信息发布与公共服务
系统采集的数据经过加工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为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提供参考。发布渠道包括:
商务部官方网站-1-6
“商务预报”平台及其子站、手机应用等-1-6
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1
年均发布各类农产品市场信息量巨大,包括各地市场价格变化和预测预警信息-1

支持市场调控
监测数据为政府进行市场调控提供了决策依据。例如,在食品价格上涨或供应紧张时,政府可依据系统数据,采取加强产销衔接、组织替代品销售、落实储备制度(如投放中央及地方储备肉)等措施,以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5-7

四、地址与联系方式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根据2004年发布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原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现相关部门职能可能有所调整,但核心职责延续)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联系电话:010-85187072、010-85187080
传真:010-85187076
请注意,随着时间推移,具体负责处室和电话可能已发生变更,上述联系方式源自历史文件,建议通过商务部官方网站核实最新信息-2

数据报送登录入口
监测样本企业可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数据报送。
网址: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 -6
或通过原指定路径http://mms.ec.com.cn 登录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进行填报-2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以广西梧州市商务局2023年发布的一则公告为例,地方商务部门负责本地区监测样本企业的管理、催报及运行分析报送工作。
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18号9楼905室
联系电话:0774-6021583、0774-6021551 -4
如需联系其他省市的具体负责部门,建议通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最新联系方式。